

吉隆坡:政府阻止沙特石油国际有限公司(PSI)及其董事Tarek Obaid获得与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1MDB)有关的3.4亿美元。
法官Ahmad Shahrir Mohd Salleh批准了政府的请求,因为有证据显示这3.4亿美元与2001年反洗钱、反恐融资和非法活动收益法令(AMLATFPUAA)第4(1)条的罪行有关。
法官在周三(5月10日)表示:“在提交申请、宣誓书和考虑博学的副公诉人和博学的律师提交的材料时,本法庭确信,根据《反贪污和刑事犯罪法》第53(2)(a)条的规定,已经提供了足够的证据。”
法官说,第53(2)(a)条规定,如果证据符合任何概述的类别,法院应禁止处理该财产。
这些资金存在沙特石油服务公司(委内瑞拉)在英国Clyde & Co LLP的客户账户中。
副检察官Norinna Bahadun代表检方。律师拿督Mohd Yusof Zainal Abiden代表Obaid,而律师Alex Tan代表PSI, PSOS-VZ和Temple信托服务有限公司。
克莱德公司没有代表。PetroSaudi Oil Services(委内瑞拉)是PetroSaudi Oil Services Ltd (PSOSL)的子公司,PSOSL也是由Obaid共同创立的PSI的子公司。
2020年,法院发布了一项临时命令,阻止各方转移与1MDB有关的资金,将其保存在一个托管账户中。
临时命令维持现状,直到政府的禁令申请得到解决,该禁令旨在限制与托管账户中属于PSI和PSOS-VZ的资金的交易。
马来西亚政府声称,这些资金来自1MDB与PSI在2010年成立的合资企业1MDB沙特石油有限公司。
该申请是根据《2001年反洗钱、反恐怖主义融资和非法活动收益法》第53条提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