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共用通道,我有个棘手问题。20多年前,我买下岳父母家后院的一栋平房,当时约定共用入口。土地登记处的记录明确写着,入口以及他们房屋前的花园都归我所有。如今他们却想收回入口和花园。
把花园还给他们我没意见,但入口必须保留,可以给他们通行权。他们不答应,坚持要收回入口,甚至威胁要打官司,逼我接受“逆权侵占”。他们声称20年前那笔交易本就不该包含入口,还说尽管土地登记有记录,但规划文件能证明这一点。这种情况我该如何自保?
共用通道如今越来越常见,尤其在一些独栋住宅开发中。规划部门可能为限制公共道路出口数量而要求设置共用通道,也常是家族成员为获取规划许可达成的协议——而这正是纠纷的根源。
当协议在家庭成员间达成,重心往往放在获取规划许可上,协议的细节和长远影响常被忽视或未能明确。因此,必须在最初就彻底理解共用通道的安排,并通过法律文件和图则明确记录。
既然是共用通道,想必你和岳父母都在日常使用,因此我认为“逆权侵占”并不成立。你的土地登记簿就是你是合法产权人的铁证,享有国家担保的所有权。
若需要更多证据,可先向土地登记处申请调取产权证明文件。文件编号位于登记簿第2部分(即登记你为产权人的页面)。通过律师提供登记簿和文件编号即可申请,需支付40欧元手续费。
该文件应包含房产转让契约副本,其中附有详细描述或地图,精确标注了你名下的土地范围。这份地契才是产权的终极证明,效力高于其他文件(包括规划文件)。地契中的地图或边界描述优先于其他图则,甚至优于土地登记簿附带的非精确边界示意图。
作为入口的注册业主,你的土地登记簿第3部分很可能记载了给予岳父母的通行权(即地役权)。该地役权的具体范围、使用性质等细节会记录在独立文件中,编号列于第3部分地役权条目旁。建议你也申请这份文件副本。若登记簿未载明地役权,且无其他正式协议,则对方可能通过长期使用获得了事实通行权。
最后务必咨询律师,确认你的权益范围。律师会就授予地役权事宜提供专业建议。若你决定归还花园,务必通过律师正式提议——若自行协商,可能被视作认同对方对20年前交易的解读,在诉讼中陷于被动。律师将确保地役权协议包含精确条款和带尺寸的详图,从根本上杜绝未来争议。
本文作者帕特里克·夏恩为特许测绘师、特许土木工程师,爱尔兰特许测量师学会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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