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年1月,联邦政府提出了一项旨在遏制虚假和误导性信息在网上传播的立法。
杰伊·丹尼尔·汤普森
澳大利亚皇家墨尔本理工大学专业交流项目讲师兼项目经理
此后,一系列专家和团体指责《通信立法修正案(打击错误信息和虚假信息)草案》措辞模糊,鼓励审查。
这项法案真的是对言论自由的侮辱,因此也是对民主本身的侮辱吗?如果是这样,该如何加强对网络言论的保护?
该法案旨在修订《1992年广播服务法》,赋予澳大利亚通信和媒体管理局(ACMA)“打击网络错误信息和虚假信息的权力”。
具体来说,ACMA将被赋予权力,要求平台报告它们为打击有时被称为“假新闻”的行为所采取的措施。如果ACMA认为“需要加强对澳大利亚人的保护”,那么它可以修改现有的媒体行为准则,并引入新的准则。
ACMA还将有权“为行业相关领域的所有数字服务提供商制定可执行的标准”。
联邦政府强调,ACMA不会从平台上删除内容。
政府还表示,该法案“寻求在打击错误信息和虚假信息传播带来的严重危害的公众利益与言论自由之间取得平衡”。
但一些批评者——包括宪法专家安妮·托米和澳大利亚人权委员会(AHRC)——认为该法案没有成功地达到这种平衡,可能会对网络表达产生寒蝉效应。
该法案的问题很大程度上源于它所使用的定义。misinformation和disinformation都被定义为“虚假、误导或欺骗性的信息”,以及“合理可能造成或促成严重伤害的信息”。
但这两个术语之间有一个关键的区别:disinformation是指以欺骗他人为明确目的而传播的信息,而misinformation则不一定带有欺骗意图。
澳大利亚法律委员会警告说,法案中关键术语的宽泛和不精确可能会导致其应用的混乱。同样,人权委员会说:
简而言之,该法案可能会威胁到言论自由:在公共论坛上表达自己想法的能力,而不会受到不合理的噤声威胁(比如通过诉讼或监禁)。
言论自由被誉为任何健全民主的堡垒;要使民主发挥作用,公民必须有权对当今的问题发表意见。
在美国,言论自由受到宪法第一修正案的保护。澳大利亚没有这样的正式保护。然而,人权委员会指出:
该法案对什么构成伤害的解释进一步加剧了言论自由的风险。从历史上看,言论造成伤害(无论是身体上的还是心理上的)的可能性一直被认为是言论应该受到审查的少数几个原因之一。
该法案将一种危害定义为“破坏澳大利亚的公共秩序或社会”,但没有明确这种破坏实际上会带来什么。
媒体、娱乐和艺术联盟认为,这种“伤害”的概念尤其容易被误用。报告指出,“重要的社会运动被政府和强大的利益集团视为‘破坏性’的历史由来已久”。
很容易想象,反对澳大利亚难民政策、税法或制度化种族主义的网上运动被贴上“错误信息”的标签——即使它们有事实依据。
该法案确实列出了豁免清单,包括授权的政府内容。这可能包括新闻稿和社交媒体帖子。
维多利亚律师协会认为,这种豁免创造了一种“双重标准”,“与政府的支持者相比,政府的批评者处于不利地位”。
还有一种明显错误的暗示,即政府信息不可能是错误的。
尽管存在缺陷,但该法案的初衷是好的。正如通讯部长米歇尔·罗兰所说:
该法案尚未在议会进行辩论,这意味着仍有时间进行修改。特别是,关键术语的不精确是成熟的修正。
如果该法案像现在这样通过成为法律,它可能会导致审查——危及它声称要捍卫的民主。

杰伊·丹尼尔·汤普森获得澳大利亚研究委员会资助,进行题为“解决澳大利亚数字文化中的网络敌意”的合作研究(DP230100870)。Thompson博士也是2023年Herbert & Valmae Freilich项目ECR小额赠款的获得者,该项目名为“数字公民身份和针对妇女和女孩的在线敌意的道德新闻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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