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周四(9月14日),人力部一名官员要求星展银行的一名前同事获取人力部同事的工资信息,被判入狱五周。
新加坡人Dinath Silvamany Muthaliyar要求他的前同事Liong Yan Sin访问星展银行数据库中的个人资料,其中包含客户信息。
由于他是一名催收员,因此他可以接触到细节,他的工作是处理银行客户的询问,并与他们讨论未付款和付款计划。然而,在他的职责范围之外,他不应该披露或获取信息。
在加入MOM之前,Dinath也是一名税收官员,在那里他是一名税收行政经理。
这名35岁的男子承认了四项违反《计算机滥用法》的罪名,罪名是教唆梁进行未经授权的搜查,以及四项违反《银行法》的罪名是教唆梁披露他未获授权的信息。另外14项类似性质的指控也被考虑在他的判决中。
梁早前曾承认类似指控,并被判入狱16周。另一名男子王国豪(Ang Kok How)也曾要求梁非法获取一个熟人的地址,他被判处两周监禁。
案情透露,梁及Dinath均知悉有关规定,禁止收款主任在未获授权的情况下向第三者披露客户资料,而他们亦不得在工作范围以外查阅客户资料。
然而,从2018年6月开始,Dinath要求Liong帮助他了解MOM同事的工资细节,以便他可以将其与自己的工资进行比较。
控方说:“被告想要查清同事的薪金,以确定他在薪金方面的地位,以及他的薪金与同事薪金的差值。”
梁同意并访问星展银行的数据库,从那时到2018年11月进行搜索。
然后,他通过WhatsApp向迪纳特透露了这些信息。在所有指控中,至少有七名同事受到影响。
控方要求对Dinath判处6至7周的监禁,并表示被告的罪责低于Liong,因为Liong在犯罪时处于受信任的位置。
迪纳特的律师S·S·迪隆(S . S . Dhillon)表示,他的当事人要求梁志强“违背自己更好的判断”,“纯粹出于好奇”地检查同事的工资。
迪隆表示,迪纳特没有向第三方提供信息,也“没有预期的好处”。
“当他被叫去接受调查时,他被告知这是一种犯罪行为,他自己也大吃一惊。他不知道,仅仅要求提供这些细节就等于在服刑。”
在这一点上,副首席法官Luke Tan指出,Dinath本人之前曾在星展银行工作,应该知道后果。
迪隆回答说,即使迪纳特在星展银行工作时,他也不知道仅仅询问信息就会让他入狱。
律师称,迪纳特的清白记录、认罪以及与当局的合作是减轻罪责的因素。
他说,迪纳特可能会丢掉工作,这是“对他愚蠢错误的后院惩罚”。
“你可以看到他的举止,先生,他为自己说话。他非常羞愧,非常后悔,请给他这一次机会。”
迪隆在他的减刑请求中补充说,迪纳特对诉讼感到“震惊”。
他是如此担心和害怕,从此以后,迪纳特再也不敢做一个不守法的公民了。这种恐惧使他脊背发冷,这本身就是对他的严重惩罚。”
CNA已经联系了MOM,询问Dinath是否仍在其雇佣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