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法官被判入狱,罚款减少

美食作者 / 花爷 / 2025-02-20 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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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隆坡——沙阿南高等法院将一名被判犯有贪污罪的前会议法庭法官的刑期从六个月减为一天。  法官哈斯布拉·亚当也

  

  

  吉隆坡——沙阿南高等法院将一名被判犯有贪污罪的前会议法庭法官的刑期从六个月减为一天。

  法官哈斯布拉·亚当也在允许阿兹米尔·蒙塔法·阿巴斯上诉后,将他在2022年10月19日对50岁的阿兹米尔·蒙塔法·阿巴斯的罚款从2.5万令吉降至1.2万令吉。

  然而,Hasbullah驳回了前吉隆坡巴鲁开庭法院法官的上诉,他认为根据刑事诉讼法典第316条,没有理由干涉下级法院对此案的调查和裁决。

  法官在上周五(12月29日)发布的判决理由中表示:“因此,定罪是安全的。”

  在发现上诉人的上诉有正当理由后,哈斯布拉撤销了会议法庭法官的判决,代之以一天监禁和12,000令吉的罚款,缺席三个月监禁。

  他说,根据刑法典第165条,该罪行最高可判处两年监禁或罚款,或两者兼而有之,但没有强制性规定要求监禁。

  “犯罪的关键要素是在没有互惠的情况下接收贵重物品。这与2009年马来西亚反贪污委员会第17(a)条文下的主要罪行不同,该条文规定最高可判处20年监禁和5倍于满足金额的罚款。”

  Hasbullah说,法院还考虑到了第四控方证人沙阿南高等法院副书记官Ahmad Feisal Mohd Azmi的角色,即通过提供金钱来“诱惑”上诉人。

  他说:“尽管上诉人表示他不同意拟议的判决,但第四法庭的积极作用确保了这笔钱的提供。”他补充说,法院还考虑了阿兹米尔·蒙塔法(Azmil Muntapha)从2001年到2018年的17年服务。

  Azmil Muntapha被指控以会议法院法官的身份,未经考虑从一名他知道与他的官方职能有关的人那里为自己获得了5,000令吉,涉及刑事案件中六名被告的法庭诉讼。

  这六名被告分别是陈怡松、叶昭达、陈世祥、彭国福、叶瑞明和陈志强,他们是根据1953年公共赌场法令(第289号法令)第9条被控。

  他们因此被Azmil Muntapha罚款。

  Azmil Muntapha被指控于2018年5月10日在附近的Maybank Setia Alam 2犯下罪行。

  根据《刑法》第165条,如果罪名成立,这项指控将被判处最高两年的监禁或罚款,或两者兼而有之。——马来西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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