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公投法通过,13项法律亟待修订引热议

国际热点作者 / 花爷 / 2026-04-06 17:28
"
    国家团结总统委员会主席李石渊于2日表示:“昨日,《国民投票法》修正案已在国会全体会议上通过。”但他同时指出:“国

  

  国家团结总统委员会主席李石渊于2日表示:“昨日,《国民投票法》修正案已在国会全体会议上通过。”但他同时指出:“国会的失职行为仍在继续。”

  主席当天在脸书上发文称:“自宪法法院2014年裁定《国民投票法》限制海外公民投票权违宪以来,立法真空已持续超过10年。此次修正案的通过解决了这一问题,我对此表示欢迎。值得庆幸的是,被在野党称为‘毒条款’的、针对选举程序相关虚假信息传播的处罚条款已被删除。”他进一步表示:“将宪法修正案及总统重大国家安全政策提交全民公投的一个障碍已经消除。然而,由于宪法法院的违宪裁决,仍有13项法律等待修订,立法空白依然存在。”

  他补充道:“其中包括《刑法》中的堕胎条款、《集会示威法》中的夜间户外集会禁令、《民法》中关于兄弟姐妹继承份额的限制、《兵役法》中的替代服役规定,以及《碳中和基本法》——这些法律都关乎国家和公民生活的关键方面。”他强调:“根据《宪法法院法》第47条,所有国家机构都必须遵守宪法法院的违宪裁决(包括不一致决定)。在这方面,国会的失职是显而易见的。”

  他还指出:“前总理韩悳洙因未遵循宪法法院关于任命宪法法院法官违宪的裁决,但并未因叛乱相关罪行受到惩罚。宪法规定(第46条第2款),议员必须优先考虑国家利益,并凭良心履行职责——这是人民对每一位议员的嘱托。”他敦促道:“请深思韩国宪法中这一独特条款的意图。”

  此前,国会于1日的全体会议上通过了《国民投票法》修正案。此事源于宪法法院2014年裁定限制海外公民投票权违宪,但由于朝野政党之间的冲突,该问题一直被拖延至今。

  此次,民主党在修正案中加入“妨碍国民投票自由罪”(第96条)引发了争议,招致了反对党的强烈反对。该条款规定,对于通过信息网络反复传播关于提前投票、国民投票或计票的虚假信息,扰乱国家选举委员会运作或破坏法律执行信任的行为人,可处以最高10年监禁或最高3000万韩元的罚款。

  民主党于上月23日单方面通过行政安全委员会和立法司法委员会,将修正案推进至全体会议。内容披露后,国民力量党谴责其为“封口法”,认为争议条款是在未达成两党共识的情况下加入的。面对反对声浪,民主党匆忙修订了法案,并于上月28日在全体会议上决定删除虚假信息传播处罚条款。该党首席发言人白承娥表示:“我们综合考虑了国会议长禹元植和反对党的立场。”并补充说:“我们计划在《公职选举法》下重新提出此条款(处罚虚假信息传播)。”争议条款最终被勉强删除,使得《国民投票法》修正案在宪法法院违宪裁决12年后得以通过。

  李石渊主席此前曾共同担任李在明总统竞选团队的代表,并于去年9月被任命为国家团结总统委员会负责人。

分享到
声明:本文为用户投稿或编译自英文资料,不代表本站观点和立场,转载时请务必注明文章作者和来源,不尊重原创的行为将受到本站的追责;转载稿件或作者投稿可能会经编辑修改或者补充,有异议可投诉至本站。

热文导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