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府周二表示正在修订子女抚养补贴制度,允许仅获得非监护方部分抚养费的监护父母具备申请国家补助的资格。
现行制度下,只有完全未获得非监护方抚养费的人员才能申请政府预付款(原则上后续应向拖欠方追偿)。
性别平等与家庭部表示,此项修订已于8月21-22日经子女抚养费审议委员会会议通过,新规将于9月1日正式生效。
现行制度允许符合以下条件的单亲父母申请预支抚养费:连续三个月未获得前配偶或伴侣抚养费,且家庭收入低于全国收入中位数的150%。该制度于七月实施,每月为每位监护子女支付最高20万韩元(143美元),这笔款项将向未支付抚养费的非监护方追偿。
但此前获得非监护方少量部分付款的人员不符合国家补助条件。这种部分付款通常是拖欠方为规避政府资产扣押而采取的手段。
为弥补该法律漏洞,新规规定:过去三个月内平均每月获得抚养费低于政府预付款标准(20万韩元)的监护父母,现在均符合申请资格。
委员会还对200名未履行抚养义务人员作出226项处罚决定,包括143起出境限制、72起驾照吊销及11起拖欠方身份信息公开案件。
今年1月至8月期间共实施792项处罚,较去年同期增长29.4%。该部表示这似乎是去年9月政府简化针对拖欠抚养费父母处罚程序所带来的成效。
因未支付抚养费受处罚人员平均欠款达5190万韩元,其中单人最高欠款额为3.197亿韩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