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约两周前,一名快递骑手被控走私1.12公斤大麻。
据马来西亚新闻社报道,29岁的穆罕默德·法伊兹·穆罕默德·阿里斯在法官法拉赫·纳比哈·穆罕默德·丹面前宣读指控后点点头。
然而,没有记录任何抗辩。
被告被控于5月17日晚上11点20分左右在Kampung Sungai Rokam的一所房子里走私了1120克大麻。
该指控是根据1952年《危险药物法令》第39B(1)(a)条提起的,根据同一法令第39B(2)条可处罚。
一经定罪,该罪行可判处死刑,或终身监禁,鞭刑不少于12下。
副检察官Nurul Hidayu Zakaria负责起诉,而被告由律师J. Matthews和Farhan Fadzil代表。
法拉·纳比哈将7月26日定为下次提交化学家报告的时间。
早些时候,在同一法庭,Mohamad Faiezi被指控在同一天晚上10点50分左右在同一所房子附近的一间小屋里持有大麻类毒品,重18.25克。
该指控是根据该法令第6条提出的,该条文规定,如果罪名成立,将处以不超过2万令吉的罚款或最高5年的监禁,或两者兼而有之。
被告对指控拒不认罪。
此外,Mohamad Faiezi与Mohd Rasif @ Mohd Razif Ismail, 57岁;25岁的Aliff Haiqal Sairi;Aiman Safiuddin Zulkifli, 30岁;Nazirul Azizi Zul Akmar, 25岁;19岁的Adam Haziq Ahmad Azua;在同一地点、时间和日期持有重18.60克的大麻。
所有被告都拒不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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