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表格8.5 (ept / ri)
具有认可中介人地位的获豁免主要操盘手以服务客户的身份进行的公开交易披露
《接管守则》(“守则”)第8.5条
1. 关键信息
2. 获豁免的主要交易员的交易
(a)采购和销售
(b)衍生工具交易(期权除外)
(c)就现有证券进行的期权交易
(i)书写、销售、购买或变更
(2)锻炼
(d)其他交易(包括认购新证券)
应说明所有价格和其他货币金额的币种。
在哪儿E在第1(b)段所述的要约人或受要约人有多于一类的相关证券交易,每增加一项,复制表2(a)、(b)、(c)或(d)(视情况而定)涉及的所有相关安全级别。
3. 其他信息
(a)赔偿和其他交易安排
(b)与期权或衍生工具有关的协议、安排或谅解
根据《守则》第8条进行的公开披露必须向监管信息服务部门作出,并必须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email protected]收购委员会。就《证券交易守则》的交易披露规定,可致电+44(0)20 7638 0129咨询审控小组的市场监察小组。
《守则》可在审裁处网站www.thetakeoverpanel.org.uk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