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一对夫妇在女儿18岁生下外孙后被允许收养,尽管社会福利署署长反对,认为这会“扭曲”原有的家庭关系,可能会让孩子感到困惑。
区域法院法官江嘉文经过慎重考虑后,认为如果他的祖父母收养他,对孩子的福利是最好的。
根据周六(6月17日)公布的一份家事法院判决,这名男孩是在2020年出生的,他的母亲在不经意间进行了无保护的性行为。
当她意识到自己怀孕时,她崩溃了,花了一个星期才鼓起勇气告诉她的父母,她的父母已经40多岁或50多岁了。
由于她没有与多个性伴侣保持联系,母亲不知道孩子的父亲是谁,所以父亲没有在这个决定中发挥作用。
这个男孩从出生起就由他的祖父母照顾,并被观察到被他们照顾得很好。男孩的母亲继续与他和她的父母住在一起,但除了与孩子短暂的互动外,她不承担任何母亲的责任。
该男孩的祖父母于2020年11月申请收养他。据报道,他们的女儿不够成熟,人们对她的精神健康感到担忧。她也同意了提议的收养。
法院委任社会福利署署长为领养监护人,对此事进行调查。
GIA发现这个孩子在他的祖父母的照顾下发育良好,他们关系稳定,并致力于照顾他。
但是,国政宣传处反对说:“这将把自然的祖孙关系变成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从根本上扭曲了原有的家庭关系。”
GIA表示,根据法律,孩子和他的生母最终也会成为兄弟姐妹,并补充说这将“违反自然规律,也不利于孩子的福祉”。
这一年的调查显示,男孩称他的祖父母为“妈妈”和“爸爸”,称他的生母为“姐姐”。
宣传处表示,当男孩长大后发现自己的出生历史和被收养的情况时,可能会感到困惑。
蒋法官在解释他的决定时指出,最近有“相当数量”的其他申请是祖父母申请收养他们的孙子。
《儿童收养法》对祖父母收养孙辈没有限制。在特殊情况下,新闻处曾建议采取这种收养措施,但新闻处表示,目前的情况不存在这种情况。
法官指出,生母提供了一份声明,证实她是自愿放弃儿子的,对他“没有情感依恋”。
法官说:“很明显,她不想成为孩子的母亲,而且她显然没有能力成为孩子的母亲。”
蒋法官指出:“值得注意的是,除了祖父母领养孙辈的个案外,法庭无须进一步质询生身父母为何放弃该子女,并进一步询问生身父母在正式同意领养后,是否仍有能力照顾该子女。”
“如果一个亲生父母想要放弃他们的孩子被收养,并且有人愿意成为孩子的养父母并且适合照顾孩子,GIA通常会推荐收养,无论亲生父母是否有能力亲自抚养孩子。”
国政宣传处提出了两个反对问题。第一,这将是对自然秩序的破坏,而本案的情况没有例外到允许这种破坏的程度。
第二,是否在合适的年龄适当地披露孩子的出生史,以及这将如何影响孩子,这是一个问题。
蒋法官表示,任何领养都会扭曲原有的家庭关系,这是有争议的。此外,任何接受领养的孩子,如果他们的出生历史和领养身份没有在适当的年龄被适当披露和解释,可能会出现情绪混乱。
在披露问题上,法官指出,祖父母们坚定地表示,他们会在合适的发育年龄告诉男孩他的出生历史。
他们参加了一个揭露问题的讲习班,帮助他们为此做准备。
蒋法官也考虑到驳回收养申请可能对家庭和孩子造成的不利影响。
作为男孩的主要照顾者,祖父母可能会受到显著影响,而男孩的生母可能会进一步陷入抑郁。
法官说,这可能会影响到男孩接受治疗的程度。
他指出,没有任何文献表明为什么祖父母不应该被允许收养他们的孙子,也没有任何证据表明有任何公开反对的情绪。
法官表示,即使有这样一项反对祖父母收养孙子的公共政策,也很难看出这一政策如何“足够强大,使我们能够忽视促进儿童福利的法定必要性”。
蒋法官的结论是,祖父母是合适的照顾者,他们承诺适当披露孩子的出生历史和收养身份,这解决了民政事务处对他可能出现的情绪混乱的担忧。
“我不是轻易做出这个决定的,”法官说。
他说:“自从作出这项决定以来,有许多涉及祖父母领养孙子的申请,民政事务局既没有建议领养,也没有参与程序。”
在其中一些情况下,收养被批准,但在其他情况下,他们没有。
法官解释说:“关键的试金石是,批准收养是否对孩子最有利。”
如果祖父母“固执”,拒绝承诺为孩子提供适当的披露和支持的可行计划,而是选择保密,即使他们知道孩子可能会从别人那里发现他们的真实出生史的风险,也不允许收养。
“因此,这一决定不应被视为全权批准所有祖父母收养孙辈。必须证明这样的收养对孩子是最好的。”法官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