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11月23日,一名36岁的男子被罚款13700新元(10210美元),此前他在西商城购物中心的Harvey Norman门店工作时发现了数百只电子烟和豆荚。
马库斯·陈俊明(Marcus Chen Jun Ming)承认,他通过出售这些物品赚了大约1万新元。
1月20日,卫生科学管理局(HSA)的官员在接到有关该地区有电子烟卖给学生的举报后,对西商城购物中心的Harvey Norman门店展开了行动。
HSA在1月份表示:“小贩在商场的工作场所经营,并将违禁物品存放在那里和他的住所。”

各种电子汽化器和化合物
在那人的住处发现了尸体。(图片来源:卫生科学管理局)
陈在行动中被逮捕,在商店里发现了75个盒子,每个盒子里有3个豆荚,110个电子烟。在他商店的储物柜里发现了一些豆荚。
当天晚上8点左右,HSA官员搜查了他的家,发现了251盒豆荚和409个电子烟。
陈承认拥有所有这些物品,但声称其中一些是他个人使用的。
中央通讯社已联系哈维·诺曼获取更多信息。
那些被判进口、分销、销售或提供销售仿制烟草制品的人,将面临最高1万新元的罚款,最高6个月的监禁,或者首次犯罪时两者兼而有之。
第二次或之后被定罪的人将面临最高2万新元的罚款,最高12个月的监禁,或两者兼而有之。
购买、使用和拥有此类产品也是违法行为,每项违法行为最高可处以2000新元的罚款。任何被禁止的烟草物品也将被扣押和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