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部门失权,重案局全面接手重大案件调查

健康作者 / 花爷 / 2026-04-25 1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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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者按】历经78载风云变幻,司法体系迎来历史性变革!自1948年确立的检察系统调查权将于今年10月正式退出舞台,韩国司

  

  【编者按】历经78载风云变幻,司法体系迎来历史性变革!自1948年确立的检察系统调查权将于今年10月正式退出舞台,韩国司法权力格局即将重塑。这场被称作“检察改革”的风暴,不仅将重大犯罪调查权移交新设的“重大犯罪调查厅”,更通过设立外部审查委员会、增设政治活动禁令等举措,构建起调查与公诉分离的全新制衡体系。当反腐、经济犯罪等九大领域案件由专业调查官直接侦办,当检察官的职责聚焦于法庭上的公诉博弈,这场牵动政界、司法界与民心的权力重构,将如何影响社会公平正义的天平?让我们穿透法律条文,洞察这场变革背后的深层逻辑。

  自1948年以来延续至今的检察厅(检察官办公室)调查权,将于今年10月起正式废除。在检察体系成立78年后被拆分的职权中,重大犯罪调查厅将负责重大犯罪调查,而检察厅将分别承担公诉和审判职责。

  政府于12日宣布,将公布包含这些内容的《检察厅法》与《重大犯罪调查厅法》草案,并于26日前进行立法公示。

  总理办公室下属的检察改革推进团队表示,根据调查与公诉分离原则,已删除《检察厅法》中原属检察官首要职责的犯罪调查与立案条款,并将“提起并维持公诉”明确列为检察厅检察官的首要职责。这意味着自1948年8月《检察厅法》首次实施以来延续至今的检察官调查权,将在其调查与公诉职权中被正式取消。

  对法务部下属检察官职责的监督将进一步加强。该团队决定在各高等检察厅设立案件审查委员会,由外部委员审议重大案件的逮捕令申请、是否提起公诉等事项。同时计划新增罚则,规定检察官若参与政治活动最高可判处五年监禁。

  隶属行政安全部的重大犯罪调查厅将直接调查九类重大犯罪(腐败、经济、公职人员、选举、国防项目、重大灾难、毒品、国家安全(叛乱、外汇犯罪)及网络犯罪)。该机构还将拥有调查优先权,可要求其他调查机构移交案件。

  此外,重大犯罪调查厅的人事结构将分为调查司法官(承担法律判断等相当于检察官的职能)与专业调查官两类。

  另一方面,政府表示,关于是否保留检察厅的补充调查权(即检察官对调查不充分内容进行直接补充调查),以及是否将调查机构以“无嫌疑”结案的所有案件移送检察厅等议题,将在未来《刑事诉讼法》修订过程中另行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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