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被问及此事时,警方表示,琼斯告诉他们,18小时前他有4根烟。
在被捕期间,琼斯向警方交出了钥匙、钱包和电话。
法庭听说,当警方拿到手机时,手机上显示了一条短信,表明最近使用过毒品或打算使用毒品。
琼斯在奥兰治警察局进行了第二次口腔液体测试,结果呈阳性。琼斯告诉警方,他每隔一天吸食一次大麻,最后一次吸食是在18小时前。
液体样本被送去分析,结果呈阳性。
琼斯的律师安德鲁·罗尔夫在法庭上说,他的当事人说他是在用大麻自我治疗,以缓解疼痛。
他承认他的客户应该从医生那里得到处方。
在宣判琼斯的时候,戴先生说他会被定罪,因为他有类似的犯罪记录。
他判定琼斯有罪,取消他六个月的驾驶资格。
他还将他置于社区矫正机构的监督之下,称他们可能会在研究医用大麻的途径方面给他指导或帮助。
琼斯获得了六个月的有条件释放令,并接受社区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