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编者按】国际司法与人权博弈再掀波澜!荷兰法院最新裁决引爆舆论——面对加沙地带持续升级的人道危机,海牙上诉法院竟以"政府享有外交政策裁量权"为由,驳回了人权组织叫停对以军售的诉求。这场牵动国际社会神经的诉讼背后,是10个民间组织顶着败诉风险发起的正义呐喊,更是1948年《防止及惩治灭绝种族罪公约》在当代遭遇的严峻考验。当法庭承认加沙存在"灭绝种族重大风险"却拒绝司法干预,当铁穹系统零件仍在"防御性武器"名义下源源不断输往战区,国际人道主义法正面临前所未有的执行困境。这场判决犹如一面棱镜,折射出强权政治下国际司法的无力感,也让我们看清:在霸权与道义的拉锯中,平民永远是最沉重的代价。
荷兰上诉法院驳回了人权组织试图阻止荷兰向以色列出售武器的诉讼
十个亲巴勒斯坦非政府组织提起联合诉讼,指控荷兰政府未能采取足够措施阻止他们所称的加沙"种族灭绝",其以色列政策被指"明显违法"
这些组织强烈要求法院全面禁止对以武器出口,禁止向以出口军犬,并禁止在巴勒斯坦被占领土进行贸易往来
荷兰法院去年已驳回此案,强调国家拥有政策决定空间,司法机构不应贸然干预
诉讼方援引了国际法院2024年1月要求以色列防止加沙种族灭绝的命令。联合国最高司法机构指出,巴勒斯坦人受《防止及惩治灭绝种族罪公约》保护的权益遭剥夺的情况确实存在
本周四,海牙上诉法院驳回上诉,裁定尽管"以色列对加沙巴勒斯坦民众实施种族灭绝存在严重风险",但荷兰政府在制定外交政策和处理国家安全事务上拥有"相当程度的自主裁量权"
法院在书面裁决中强调,由于原告未能证明荷兰政府系统性忽视对出口武器或两用物资可能侵犯人权的评估,故不能实施全面禁令
法院同时判决这些组织承担诉讼费用
法院声明指出:"虽然存在种族灭绝和严重侵犯人权的风险是可信的,但原则上不应由法院规定政府必须采取何种预防措施"
这些非政府组织原本期待通过诉讼迫使荷兰停止向以色列输送武器和训练有素的警犬,并切断在巴勒斯坦被占领土经营企业的经济联系。他们主张,作为1948年《防止及惩治灭绝种族罪公约》缔约国,荷兰有义务采取一切可行措施防止种族灭绝
然而海牙法院虽然确认荷兰根据《防止及惩治灭绝种族罪公约》确有此义务,并指出以色列在加沙实施种族灭绝存在"重大风险",但最终裁定荷兰政府已采取充分措施劝阻企业在巴勒斯坦被占领土开展业务
荷兰政府否认违反二战后制定的《防止及惩治灭绝种族罪公约》
"每项合作都经过审慎权衡,"政府律师雷默·维尔德修斯在去年听证会上表示
荷兰政府声称已停止对以大部分武器出口,仅允许防御系统零件(如铁穹系统)的贸易
自2023年10月以来,以色列对加沙的军事行动已造成至少68,875名巴勒斯坦人丧生,170,679人受伤。而在2023年10月7日哈马斯领导的袭击中,以色列至少有1,139人死亡,200余人被劫持
自上月美国斡旋的停火协议生效以来,以色列部队在加沙又造成至少236名巴勒斯坦人遇难,600余人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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