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编者按】
在多元文化交融的当代社会,如何界定宗教歧视与保护言论自由的平衡点,正成为各国面临的共同课题。英国近日围绕"伊斯兰恐惧症"定义的争议,折射出法律条文与社会认知之间的微妙张力。当执法机构被指将《公共秩序法》异化为变相的亵渎法,当政治术语从"伊斯兰恐惧症"转向"反穆斯林仇恨"的表述变革,这场辩论早已超越语义学范畴,直指现代社会治理的核心命题——如何在保障宗教信仰自由的同时,捍卫理性讨论的公共空间?且看这场正在威斯敏斯特上演的立法博弈,如何牵动整个西方世界的神经。
一位保守党议员强烈要求社区事务大臣史蒂夫·里德必须就政府界定"伊斯兰恐惧症"的计划作出明确说明,此前公众仅能通过"挤牙膏式"的信息披露了解进展。
周日,尼克·蒂莫西致函里德表示:"史蒂夫·里德必须来到下议院阐明政府政策。用这种挤牙膏的方式向公众传达如此重要的决策,根本是政府的失职。我们在执法和检察环节同样存在问题,目前他们对《公共秩序法》的适用简直错得离谱。"
"在活动人士和极端分子的恐吓下,他们竟让该法案变成了实际意义上的亵渎法。"
"议会应当修改法律以消除这些争议——但警察学院和皇家检察署也必须发布新指南,杜绝《公共秩序法》再遭滥用。"
"执法和检察机构更应摒弃"伊斯兰恐惧症"这个危险荒谬的概念,它把保护民众免受伤害与保护思想免遭质疑混为一谈。我们必须彻底废除英国事实存在的亵渎法。"
工党因担忧原有定义可能威胁言论自由,已彻底废弃其对伊斯兰恐惧症的界定。
据透露,该党派工作组拟定的新措辞将取代2019年通过的定义,用"反穆斯林仇恨"替代争议性的"伊斯兰恐惧症"表述。
最关键在于,新定义将删除所有涉及"穆斯林特质"的表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