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菲律宾马尼拉——监察专员办公室下令对新怡诗夏省省长奥雷里奥·乌马利(Aurelio Umali)实施无薪停职一年的处分。
此次停职源于乌马利涉嫌在该省非法发放205份采石许可证,且未获得环境与自然资源部(DENR)要求的环境合规证书(ECC)。
在一份长达29页的裁决中,监察专员表示已发现"实质性证据",表明乌马利"存在损害服务最佳利益的行为和简单不当行为"。根据第6770号共和国法案(即1989年监察专员法)第25(2)条,以及经修订的监察专员办公室程序规则第7号行政令第III章第10(b)条,乌马利被处以一年停职。
与此同时,该反腐败机构驳回了对乌马利的妻子、前新怡诗夏省省长查丽娜·乌马利(Czarina Umali);前省环境与自然资源官员(PENRO)威尔弗雷多·潘吉利南(Wilfredo Pangilinan);以及环境与自然资源部第三区矿业地质科学局(MGB)前区域主任丹尼洛·乌伊基恩(Danilo Uykieng)、小洛佩·卡里尼奥(Lope Cari?o Jr.)、塞缪尔·帕拉加斯(Samuel Paragas)和小阿利洛·恩索莫(Alilo Ensomo Jr.)的投诉。
这一合并裁决源于针对乌马利、其妻子以及前环境与自然资源部官员分别提起的投诉。
2024年3月,罗伯特·杜杜劳(Roberto Duldulao)对乌马利、其妻子和潘吉利南提出了严重不当行为、严重失职以及损害服务最佳利益行为的投诉。
关于这一投诉,监察专员引用了2018年11月27日众议院良政与公共问责委员会的调查结果。
该委员会披露,乌马利夫妇在分别担任新怡诗夏省省长期间,"向不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发放了约205份商业砂石许可证(CSGP),且未获得环境与自然资源部环境管理局颁发的环境合规证书。"
2014年1月至2016年6月期间发放的商业砂石许可证由乌马利批准,而其妻子则在2016年7月至2018年9月期间批准了采石许可证。据称,两人未要求环境合规证书,而是仅要求不符合条件的申请者获得地方环境许可证书(LECC)。
反腐败机构表示,在未满足适当要求的情况下发放商业砂石许可证违反了第7942号共和国法案(即1995年菲律宾矿业法)、其实施细则和规定(IRRs)以及第1856号总统令。
监察专员称,潘吉利南与乌马利夫妇合谋,根据提交的地方环境许可证书建议批准采石许可证。
监察专员现场调查办公室的调查结果显示,矿业地质科学局第三区主任乌伊基恩、卡里尼奥、帕拉加斯和恩索莫"未能履行其职责,组建省矿业监管委员会以审查和评估采石许可证。
裁决书中写道:"他们未采取任何措施阻止由乌马利夫妇和潘吉利南领导的新怡诗夏省政府在未遵守第7942号共和国法案及其修订实施细则的情况下非法发放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