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吉隆坡:马来西亚高等法院裁定,允许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1MDB)的两家子公司提出申请,刘特佐的母亲可以就逃亡商人据称购买价值169.5万美元的珠宝接受讯问。
代表一马公司的律师K. Siva Kumar表示,在法官Hayatul Akmal Abdul Aziz面前的网上诉讼中,法庭已经允许一马公司能源有限公司和一马公司能源(Langat)有限公司,作为第三和第四原告,向作为第六被告的Puan Sri Goh Gaik Ewe提出质询。
法院表示:“法院允许两名原告向第6被告提出9个书面问题,并要求高建通过书面陈述回答这些问题。”
他在接受采访时表示:“高建的宣誓书将在14天内提交给法院,并交给两名原告的律师。”
根据Siva Kumar的说法,如果Goh没有回答这些问题,她将被禁止在诉讼程序中为自己辩护,她的辩护将在没有进一步命令的情况下被取消,原告可以自由申请对她的判决。
去年10月27日,1MDB的两家子公司提交了询问申请通知,其中包括要求Goh回答有关刘特佐给她的珠宝类型以及何时何地给她的问题。
该申请是为了收回所购买的珠宝,费用为169.5万美元,所使用的资金可追溯到两间附属公司。由于有关费用的文件并没有披露,因此必须进行讯问,以确定有关物品的存在。
2021年5月7日,1MDB及其四家子公司——1MDB能源控股有限公司;1MDB能源有限公司;1MDB能源(朗加)有限公司和全球多元化投资有限公司(前身为1MDB全球投资有限公司)对刘特佐、他的父母、他的姐姐林梅、他的弟弟泽森和刘特佐的商业伙伴陈金龙提起诉讼。
根据传票,1MDB要求刘特佐支付6.61亿美元;刘特佐和陈庆炎分别获得4100万美元、3.97亿美元、6.08亿美元和19亿美元;以及来自刘特佐及其父亲彭福平的3.25亿美元。
一马公司全球投资有限公司从刘特佐、彭鹤鹏和陈光诚那里索取了6.3亿美元,从泽森、刘特佐和陈光诚那里索取了200万美元。
原告还要求林梅和刘特佐额外赔偿350万美元,并要求吴先生、刘特佐和陈先生额外赔偿169.5万美元,用于购买珠宝和秘密利润。——马来西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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