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得梅因,爱荷华州-
根据爱荷华州总检察长办公室的一份报告,两名得梅因警察在上个月的枪击事件中使用致命武力是合理的。
11月26日早上6点刚过,得梅因的警察接到大楼接待员的电话,来到埃尔西·梅森庄园公寓大楼。一名居民也拨打了911,并告诉警方,接待员被70岁的居民查尔斯·艾伦·伦纳德三世(Charles Alan Leonard III)用枪指着。
警方表示,他们清理了伦纳德拿着枪的大厅,然后转向伦纳德,他们说伦纳德向警方举起了枪。警察开枪,伦纳德死于多处枪伤。
调查人员发现伦纳德的枪是一把气枪,缺少了橙色的枪尖。据称,伦纳德在对峙前被描述为有自杀倾向,调查人员表示,他没有服用治疗心理健康问题的处方药。
调查人员表示,一名目击者告诉他们,伦纳德曾说过:“我想让警察开枪打死我。”
爱荷华州总检察长办公室表示,伦纳德对公寓大楼里的每一位居民都构成了直接威胁。
司法部长办公室不会提出刑事指控,并表示对枪击事件的刑事调查已经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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