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荷兰的破产案件中,银行和荷兰税务和海关总署(Dutch Tax and Customs Administration)是优先债权人,这是不争的事实。但这不仅过时了,还有另一种方法可以做到这一点,正如助理教授鲁本·范·乌登所做的博士研究所揭示的那样。
在破产案件中,往往没有足够的资金全额偿还所有债权人,税务机关和银行往往被优先考虑。这意味着其他债权人,包括杂工和送餐服务,都将蒙受损失。
Van Uden决定调查这种优先顺序是如何成为标准做法的。为什么荷兰税务和海关总署(Dutch Tax and Customs Administration)和银行总是排在第一位?在某些情况下,特定的公民群体是否应该优先考虑-即使只是部分优先考虑?例如,在他们不知情的情况下,某人可能不得不处理一家破产的公司。在这种情况下,公司对个人造成了损害,个人有权要求赔偿。以前在海牙的政治舞台上和法律学者之间是否没有就这类问题进行审议?
为了寻找答案,范·乌登查阅了立法史和法律史。他在荷兰国家档案馆进行了一番搜索,并发表了题为《Voorrang bij verhaal》的博士论文(用荷兰语写的)。Rechtvaardigingen en verklaringen大致翻译为“优先追索权”。理由和解释”。
在破产案件中,税务机关和银行优先处理的原因是显而易见的。对荷兰税务和海关管理局(Dutch Tax and Customs Administration)来说,这事关公众利益。银行提供信贷,但也希望在破产的情况下防范收不到钱的风险。质押和抵押可以实现这一点。然而,Van Uden发现,理论上,法律可能会提供更多的空间来优先考虑其他债权人,而不仅仅是银行或荷兰税务和海关管理局。
正如范·乌登解释的那样,你也可以推断,银行为降低信用风险而采取的质押和抵押权利,对另一特定债权人群体产生了负面影响。Van Uden将这一群体称为“非调整债权人”,如不知情的债权人。例如,他们可能在不知不觉中成为债权人,因为他们本应从破产公司获得赔偿。当遗产不能产生足够的钱来支付所有债权人时(通常是这种情况),银行会优先考虑,因为它可以通过质押和抵押来弥补信用风险,这是不公平的。这是不进行调整的债权人无法做到的,因此他们遭受了财富损失。
从法律经济学的角度来看,这最终也会损害公共利益。Van Uden继续说道:“在这一点上,通过改变优先顺序规则,还有空间实现更经济高效的结果。这可以通过在证券持有者级别之上引入部分优先职位来实现。”
Van Uden的研究还显示,荷兰政界人士和财政部过去曾注意到引入不同优先顺序的选择。尽管在海牙的政治舞台上和像梅杰斯这样的法律学者之间都有辩论、研究、意见和委员会,但它被搁置了。
Van Uden说:“政治家和政府总是避免就税务机关的优先级和其他优先级排序进行辩论。”破产情况下追索权的优先规则实际上是一个政治上的马蜂窝。这就是为什么自20世纪50年代以来,这一法律领域没有发生实质性变化的原因。毕竟,通过税务机关,政府的财政处于危险之中。
考虑到所有因素,Van Uden得出结论,没有令人信服的理由来维持根深蒂固的优先顺序——正是因为从法律经济学的角度来看,它无法被证明是合理的。Van Uden总结说,政治家们应该重新考虑当前的优先顺序。在他看来,荷兰税务和海关管理局(Dutch Tax and Customs Administration)尤其应该被进一步降级,但银行也应该如此。他补充说:“我主张取消给予荷兰税务和海关总署高于其他债权人的优先级。不仅是一般情况,还包括那些提供抵押贷款的银行。”
然而,这一优势不应落在银行身上。范乌登认为,这一优势应该属于遗产管理人,从而使其他债权人受益,这些债权人在此之前一直处于最底层。
Van Uden通过对优先排序规则的修订提出了建议来结束他的论文。例如,他建议海牙的政治舞台给予非调整债权人相对于银行和其他贷款人的部分优先权。实际上,这可以通过规定将后者实现的部分收益分配给这组债权人的义务来实现。范乌登说,“这样他们的财富损失就能得到更有效的解决。”
Jan-Willem Oom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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