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内——周五下午,第十五届国会以448名代表中的441票通过了《公共投资法》修正案。
该法律文件共七章103条,规定了国家对公共投资的管理;公共投资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参与公共投资活动的机关、单位、组织和个人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该法将于明年1月1日起生效。
根据修订后的法律,使用公共投资的部门和领域包括国防;安全和社会秩序;教育、培训和职业教育;科学技术;卫生保健、人口和家庭;文化和信息;广播、电视、通讯社;体育运动;环境保护;经济活动;以及国家机构、公共服务单位、政治组织和社会政治组织的运作。
该法律还规定了公共投资管理的主要原则,禁止与已批准的战略和计划不一致的投资政策或投资政策调整,以及未能确定资金来源或平衡资金的投资政策。
此外,它禁止滥用职务和权力,在管理和使用公共投资资本时挪用、利用或从事腐败行为;行贿的:提供、收受或安排贿赂的;伪造、歪曲与投资决策有关的信息、记录和文件的;以及将公共投资资金用于不良目的,用于错误的受益者,或超出标准和规范。- - - - - -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