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山:一名裁缝助理因发表意在侮辱国家元首的煽动性言论而被罚款4000令吉。
周二(2月4日),53岁的被告诺利·穆罕默德·尤索夫(Norli Mohamed Yusof)在法官拿督·艾哈迈德·卡迈勒·阿里芬·伊斯梅尔(Datuk Ahmad Kamal Arifin Ismail)面前宣读了指控后认罪。
在认罪后,法官艾哈迈德·卡迈勒(Ahmad Kamal)对被告处以4000令吉的罚款,并下令如果她未能支付罚款,被告将被判处6个月监禁。
这位五个孩子的母亲是根据1948年煽动法令第4(1)(c)条文被起诉的,该条文最高可判处5,000令吉罚款,最高可判处3年监禁,或两者兼施。
根据指控书,被告以“Nori Norli”的名字在Facebook账户上发表了一条含有侮辱国家元首的话的评论。
这起案件发生在2024年12月11日下午2点左右的斯里阿拉姆市。
根据案件事实,一名投诉人在Facebook账户上看到一张照片,显示马来西亚国王苏丹易卜拉欣陛下、柔佛摄政王东姑马可达伊斯迈和首相拿督斯里安瓦尔易卜拉欣在当地一家颇受欢迎的asam pedas餐厅共进午餐。
申诉人注意到被告Facebook账户上发布的侮辱国家元首的煽动性言论,并向斯里阿拉姆警察局报案。
马来西亚通信和多媒体委员会(MCMC)的进一步调查显示,Facebook账户“Nori Norli”是在被告女儿的电话号码下注册的。
起诉由副检察官Abdul Ghafar Ab Latif和Lydia Salleh进行,而被告由律师K Bharathi和P Rajagunaseelan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