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内——越南党和国家强调少数民族是越南民族社会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重视保障各少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权利,不歧视少数民族,包括参与国家政治制度,特别是参加国家最高立法机构国会的权利。
越南有54个民族,其中53个少数民族,人口超过1400万,占全国人口的14.7%。
选举和竞选公职的政治权利是《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国际公约》所承认的基本人权之一。
在越南,参与选举和竞选公职的权利被宪法规定为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包括53个少数民族的选民。
1992年《宪法》和2013年《宪法》承认所有越南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不分少数民族或多数民族、种族或宗教,不受歧视,包括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在国会和各级人民议会的选举中,国家和越南祖国阵线努力保证选民的比例,特别是保证少数民族代表在国会的比例。
近年来,少数民族代表的比例一直很高,甚至高于各级人民议会代表的比例。许多少数民族干部在国家领导机关担任要职。
全国人大代表和全国人大代表的平等选举原则贯彻于候选人和选举的各个阶段。选举平等是一项确保客观公正的原则,使所有公民都有同样的能力参加选举,禁止任何形式的歧视。
这一原则还要求有合理比例的被提名官员竞选国会代表、各级人民代表会议代表,以及每个地方当选代表的人数。
少数民族和妇女在国会和人民议会中有适当比例的代表。
胡志明总统在他的一生中,对少数民族社区表达了一种特殊的感情。在国家获得独立后,他希望所有少数民族在国民议会中都有代表他们的团体的代表。
他说:“京、泰、Mng、Mán、吉莱、爱德、x′ng、巴那等少数民族,都是越南的后裔和兄弟。在任何幸福或悲惨的情况下,我们都是同生共死的。”
在最近的选举中,少数民族地区的选民投票率一直很高。少数民族代表在国家机构和政治组织中的作用得到加强,这表明越南在国内实施《消除种族歧视公约》和确保包括少数民族在内的所有公民的政治权利方面所做的努力。
国会民族事务委员会副主席Nguy?n l
他说,每届国会都有来自28到32个民族的代表。迄今为止,包括京族在内的54个民族中有52个民族、53个少数民族中有51个民族历史上曾在国会担任代表。
只有? ?u(人口1000人以下)和Ngái(人口2000人以下)两个民族没有国会代表。他说,越南已经设定了让这两个民族进入国会的目标。
结果表明,近年来,越南为保障少数民族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等政治权利,确保少数民族在国会和各级人民议会中的适当比例,作出了各种努力。
鼓励少数民族参政
Thành表示,少数民族的人力资源质量总体上不高。他们在国家机构和政治组织中没有很多就业机会,因此很少有候选人符合竞选标准。
由于偏见和文化差异导致的社会融合障碍使少数民族缺乏自信。一些选民不完全了解他们在选举中的权利和义务,以及选举最高立法机构代表的必要性。
Thành指出,将少数民族引进到选举产生的职位和建设高质量的人力资源是鼓励少数民族参与国会的重要步骤。
对于有潜力但尚未达到专业资格或政治理论标准的官员,必须紧急提供培训,但必须保证质量。他说,少数民族官员需要被指派承担基层的各种重要任务。
他还强调要对国会代表候选人进行培训,提高少数民族代表的能力。
他还建议国家执行更具体和适当的政策来提高教育质量,特别是在少数民族地区的高中。- - - - - -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