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吉隆坡:6月21日,马来西亚议会上院通过了第三项法案,将自杀企图合法化,此前一天通过了两项法案。
《2023年精神健康(修订)条例草案》在三读后以口头表决获得通过。
总理部副部长(法律和机构改革)Ramkarpal Singh告诉上议院议员,该法案旨在授权危机干预官员拯救企图自杀的受害者。
“(这包括给他们)强行闯入企图自杀的场所的空间或权力。这是必须的。”
他补充说,该法案的重点是受害者。
他在《2023年精神健康(修正案)法案》的辩论中说:“我们认为,经过深入研究等,在这种情况下需要做的是对待自杀未遂行为,而不是将其定为刑事犯罪。”该法案旨在修订《2001年精神健康法》。
据马新社报道,首相署(法律和机构改革)部长Azalina Othman Said此前表示,这些修正案将定义危机干预官员的职位和权力。
它还包括暂停执行《刑法典》第309条,直到该条文的废除完成并在宪报刊登为止。
周二,参议院通过了两项有关将自杀企图合法化的法案。
辛格先生当时说,有几条规定,企图自杀的人必须被带到医疗机构接受治疗。
“这些修正案的首要任务是让那些想要结束自己生命的人康复。这也需要很长时间,因为这涉及到一个人的心理过程等等,”马新社在结束对法案的辩论时援引他的话说。
据《马新社》报道,Azalina女士此前曾表示,将企图自杀合法化的法案包含了一些措施,包括根据《刑法》第305和306条保留教唆自杀的罪行。
她说,这些法案还区分了那些被煽动实施企图自杀或自杀行为的人的类别。
有关法案须提交国王批准,然后在宪报刊登,以使修正案生效。